當然,周敏對此也有考量,以後印書,這一套校對集註的經典肯定是要一印再印,到時候周敏打算直接付版稅給他們,印一本就有一本的錢。
說實話,她現在之所以要做品牌,賠錢賺吆喝,也是為了將來能更好的賣書。
畢竟別說這個時代法律還不管盜版,就算後世也是屢禁不絕的。盜版要打擊,但正版的牌子也要立起來。只要她的正版書影響力夠大,自然人人都更願意買她的書。若能再做得更精緻,更便宜,物美價廉,又哪裡還會有盜版的生存空間?
不過現在說這些,都還太遠了。
周敏收下錢,保證將這件事辦妥之後,就要走了幾位先生的家人弟子,開始分派事務。
首先要將住在這裡計程車子都做個登記,至少要知道留下的有多少人,年夜飯要準備多少東西吧?當然,如果留下的這些人還有什麼才藝,到時候能夠登臺表演,那就更好了。光是吃年夜飯肯定不夠熱鬧,得來個聯歡晚會才行。
將事情分派出去之後,大家便各自忙碌了起來。
山腳的院子裡,宣斌掃著《登記表》,問前來登記的人,“這個特長是什麼意思?”
“周姑娘說,若有誰會歌舞樂器一類,聚會時登臺表演為大家助興,想必更加熱鬧。”那人道,“不少人都對此很感興趣,不過如今會樂器的多,會歌舞的卻少。”
這也沒辦法,樂是學子們功課的一部分,自然人人都會一點。學一樣樂器,可以陶冶情操。歌舞卻多半是娛人的東西,願意學的人自然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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