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婷抬頭看遲耀,她一門心思的吃東西,並沒有聽清楚他說了什麼。
“我問,黎知非的婚禮是什麼時候。”見她那雙眼睛鋥鋥亮了幾度,遲耀只知他腦子發熱幹了不該乾的事情,索性認命的說道,“我陪你去。”
“明天。”
“嗯,我知道了。”
遲耀覺得,墨婷這身廚藝沒拴住“那個男人”的心,倒是拴住了他的胃,要不然,他怎麼會心血來~潮陪她去參加婚禮?
作者有話要說: 俗話說得好,想要抓住一個男人的心,首先要抓住他的胃。
別瞧了,遲耀你這是直接拜倒在我家墨婷的廚藝下了,哈哈哈哈
讓你高冷,讓你傲嬌,讓你愛甜食!
看吧,中降頭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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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為你的反射弧繞了地球三圈半
參加別人的婚禮,還是個僅僅見過兩次面的人的婚禮,遲耀自認為沒必要盛裝出席,隨便找了件撐得住場面的衣服就出了門。
相比之下,墨婷就重視許多,昨晚敷了一張面膜,今早起來又敷了一張,候選衣服從臥室擺到了客廳。試了一套又一套,就是沒一件能夠滿她心意。
早知今早這麼折騰,她昨晚就應該直接去購物,或者去造型店請造型師幫忙參考,大不了花幾個錢,也比現在強。
拉上連衣裙的拉鍊,套上小披肩,踢掉腳上的輕熟高跟鞋,拿了一雙公主鞋,在一堆雜亂不堪的衣服中找到手包,墨婷風風火火的出了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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