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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安保大叔還奇怪,都沒人來,誰能把手機落這兒啊?
拿著翻來覆去看了會兒,他注意到了手機背面的自拍大頭貼。
這不之前來亂塗亂畫那小丫頭嗎?
怎麼又來了?
他們果斷把東西送警局去了。
手機的主人免不了又一頓被查問。
囧的是,手機屏保被換了,換成了“周星瀾滾出娛樂圈”那個群裡公告的截圖,就是B姐教群組成員怎麼黑周星瀾的那個教程。
還是多圖動態迴圈播放!
其中那張表揚她成功潑漆的更是被特意放大了數倍!
幾張圖放完,她老底都被掀了。
加上全段時間她曾經因為毀壞公共設施罪被帶回去過,執法者對她還有印象,她想矇混過關都不可能。
“你是不是該給我們解釋一下這是怎麼回事?”
“另外,希望您能配合調查,你剛剛說你買了新的手機?”
“麻煩讓我們看一下可以嗎?”
手機主人本來還各種不配合,甚至對執法人員破口大罵。
“如果截圖上所屬屬實,那麼我想我們有必要告知——”
“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構成誹謗罪。”
“你們在網路上故意抹黑和辱罵周星瀾先生的行為已經構成誹謗。”
“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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