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以償。
☆、第四百五十九章 殺人
林向雷兄弟三個,他是老大,老三給別人家當了養子,為這林父後悔一輩子,老二林向光在上小學時爬電線杆兒被高壓線打,小小年紀失去一隻胳膊,母親是一個長相漂亮,卻不管事的人。
林向雷在這種家庭生活了十幾年也不會變成後來的樣子,主要是幾年後父親調到外縣經常不在家,母親按奈不住寂寞紅杏出牆,林向雷那個時候已經上初中,經常看到一個又高又壯的男人出現在他家,有時他下了晚自習回來,屋裡就母親和那個男人,而弟弟要不是瘋的不見人影,要不就是早早的睡了。
他開始討厭那個男人,很想和他打一架,更不敢告訴父親,害怕父親一生病會更嚴重,這樣的家庭讓他不想住下去,毅然決然的當了兵。
現在分到離裡州只有幾站的小站上,而且車站下面的馬路每天都有去裡州的班車,林向雷上了幾天班心開始野起來,更何況裡州還有他一群從小玩兒大的死黨,一群人開始學壞,他更是仗著自己當過兵,不把任何人放在眼裡。
有一次他邀請死黨來小站玩,班車不坐,火車不坐,四人打的到了小站,車到了下面的馬路上四人下車準備逃跑,被司機識破追著要錢,林向雷轉身一腳踢翻司機,四人痛打司機後洋洋得意回工區。
又有一次在裡州公交車上因為座位的事發生爭執,林向雷二話不說拿起手中沒和完了啤酒瓶砸了過去,對方頓時血流如注,四人倉皇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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