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四口步行來到了大營鄉政府,直接找到了民政助理,跟人家說要領結婚證。
那民政助理認得曲維揚和巧蓮啊,一聽這倆人要領結婚證,當時就懵了。
“你倆不是才打了離婚證明沒幾天麼?這咋又要領結婚證了?”
曲維揚略有些尷尬,咳嗽兩聲,“以前離婚是因為父母包辦,提倡婚姻自由。如今結婚,也是因為婚姻自由。
我喜歡她,她也喜歡我,我倆要一起過日子,就想走正常的程式,領結婚證重新結婚。”
那民政助理還是有點兒蒙圈,關鍵他從來沒遇到過這樣的事情啊,沒敢直接答應給髮結婚證,而是去找了韓書記。
韓書記一見是曲維揚和巧蓮來了,得知這倆人來領結婚證,真是哭笑不得。
“你倆這是作的什麼妖兒?好好的日子不過,非得要離婚。
離了婚十來天又重新來領結婚證,你們是覺得鄉里民政一天閒著沒事兒幹了是吧?”
曲維揚覺得有些不好意思,趕忙解釋,韓書記聽了曲維揚的話,看了巧蓮一眼。
“巧蓮啊,大叔可得跟你說清楚了,小曲是軍人,你們這是軍婚,軍婚可是受法律保護的。
之前你倆沒領結婚證,不受保護,如今要是領證了,以後可就不能隨便說離就離。
軍人保家衛國,為了穩定後方,軍人的配偶不可以做出任何破壞家庭的事情,否則那就是犯罪,要被判刑的。”
面對嚴肅的韓書記,巧蓮嫣然一笑,“大叔,你放心吧,這些我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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