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這人,你不能光偏向你們女的呀。”
“為什麼不能,我告訴你,你媽媽對你老婆,沒有生養之恩!”木美人很嚴肅地告訴楊文,“你妻子的父母,也就是你的岳父母,他們生養了你妻子,按照法律規定,子女要對父母盡撫養義務。從法律角度,你的妻子最應該孝順的,首先是她的親生父母。她對你的母親盡孝,是以為她和你結婚了,是財產共有人,所以要和你一起盡孝。”
楊文驚奇地問,“怎麼,你這人,怎麼這麼說話!法律就沒有寫,兒媳要孝順婆婆嗎?”
“抱歉,法律還真沒寫。《婚姻法》和《老年人權益保護法》裡寫的是,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什麼是子女?兒子和女兒,法律沒寫兒媳和女婿。”
楊文開始重新思考,他對這部分法律還真不清楚。
張琴倒是高興了,對木美人說,“懂法律的人就是不一樣的。我但凡給我爸媽買點東西,我婆婆就說我吃裡扒外,說我貼補孃家。”
“楊大哥,這就是你的問題了。”木美人轉向楊文,“兩邊的父母都是父母,都需要孝順的。你妻子也不是石頭裡蹦出來的,也是人生父母養的,這個世界上,對她恩情最深的,就是生養她的父母,不報答,就是忘恩負義,你說呢?”
楊文不太服氣,可也沒什麼話可說。
木美人看夫妻倆終於安靜下來了,就跟他們分析,“我已經聽明白了。你們倆是有感情的。楊大哥是個孝子,希望妻子跟自己一樣對待母親,這不現實。你母親對你妻子百般為難,可是你的岳母把你妻子如珠似寶地疼愛,換了是你,你是親近一個疼愛你的人,還是嫌棄你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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