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一見到我就發瘋,用力扒我的衣服。
我把她送回家,她還是語帶挑釁。
我沒管她,開了車走了。越想越不甘心,在酒店煎熬到天發白,去了她那兒。
我收拾東西,發誓不把她帶走,就不是個男人。
什麼孩子,什麼羅根,都見鬼去吧!
她不跟我走,還故作姿態,搔首弄姿的。
我想她想得發痛,她還故意笑。
我把她扔到床上,撕了她的睡衣。
我很用力,其實我一向疼她,從來不捨得她痛,從來不。但這次,我幾乎是變態了。
她哭了,我知道她痛,我抱著她,一次又一次。
李峻(下)
我又跟她生氣了。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我們的相處模式就變得很奇怪,爭吵,和好,再爭吵,又和好。
她不肯搬回來,我接受。冷靜下來之後,我也不想讓她回到一個壓抑的家。
我要處理好我媽以及其他主動或被動圍繞在我身邊的女人,才能真正給她一個家。
但是,她總不能鬧失蹤吧。鬧失蹤,算什麼回事?
所謂冤家,大概就是說我們這樣的吧。
我給她打電話,關機。發簡訊,從來收不到回覆。
我在陽臺迷迷糊糊地睡著,第二天便發起了高燒。
媽拿退燒藥給我,還摸我的額頭,我竟然有淚:“媽,你能幫我找阿敏回來嗎?”
媽看著我,我看著她。我好久沒這麼認真地看她。
其實媽真的老了,我一直以為她沒變,但她真的老了,頭髮白了,皺紋更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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