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個頭爬坐起來,眼睛瞪得老大,“真的嗎?”
他們仨其實他最不適合當混混,個頭太小,長的又不夠兇。
光頭和憨厚男也艱難的坐起身,一臉的期待,但又覺得不太可能。
他們做混混的,家人在村裡都會被指指點點,如果能做正經事,那家人在村裡也能抬得起頭。
但這可能呢?
他們剛剛還要打這小姑娘,她咋可能給他們工作?
在幾人自我懷疑的心理下,餘笙點了點頭,“真的,但前提是你們必須忠誠於我!”
小個頭狂點頭,“只要你能給我工作,按時發工資,我一定聽你話的!”
光頭和憨厚附和道,“是啊是啊,有工作有工資,做啥都行。”
餘笙挑了下眉,“你們能不能吃苦?這工作得在地裡日曬雨淋,風吹雨打,每天還得早起去送菜。”
三人猛點頭,“當然能,做混混有時候還得被打到沒命,這種苦比起來算不了啥!”
餘笙這才稍稍放心,“那先說說你們的名字吧。”
小個頭舉起手,“老闆我先說,我叫李狗蛋,李家村的,還沒結婚,爹媽都還在。”
餘笙聽到這名字,嘴角微微抽搐。
農村這裡有個說法是,取個賤名孩子好養活。
接著是光頭,“我叫王鐵爐,王家村的,結過婚,老婆跟人跑了,爹媽也還在。”
憨厚男撓了撓頭,“我叫鄭大華,七里鄉的,孩子今年六歲了,老婆在家帶孩子,爹媽在種田。”
“你是七里鄉的?”餘笙挑了下眉,“我也是七里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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