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法制社會!”江瑟義正言辭,她當然可以像馮南所說的,用某些手段,讓江至遠逍遙法外,不用受法律的制裁,畢竟馮南活著,馮中良因為江瑟的原因,註定不會把事情鬧大,她要保江至遠,有的是方法。
“可是,‘他’已經習慣了用自己的方式解決事情,我當然是要用這樣的舉動跟‘他’說不可以。”
江至遠做事、為人都已經形成了一套自己的準則,這樣是不對的,但可惜因為他的出身限制,從沒有人告訴他什麼樣是錯,什麼樣是對,所以他走了一條不對的路,崎嶇難行,害人害己。
江瑟繞了這樣大一個彎子,就是想要跟江至遠‘說明’一個道理:凡事都可以用正當的手段解決問題,面對困難,不是隻有挺而走險的犯法才是唯一途徑。
當沒人能跟他說這些的時候,唯有她用實際行動向他表明,希望他以後也可以牢記於心。
馮南呆呆看她,啞然半晌,問道:
“你,你不怕他嗎?”
“也是有些怕的。”她坦然承認,但生活中,有些事情不是怕了就要逃避,不再去面對。
“更何況我是‘江瑟’,權利與義務向來都是相對應的。”她得到了重生的便利,自然也應該相應的要付出一些東西。
江瑟說完,看了一眼馮南,“這也是‘做人’的基本。”
馮南明白,她說這些,也是在‘教’自己做人。她有些不忿,卻又無法反駁,她自己心裡是明白的,前世仿著自己想像中的‘馮南’過了多年,以為自己學得像了,快‘追上’她了,重生後沾沾自喜,真正瞭解了,才發現自己和她之間仍存在著很遠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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