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她也沒有辦法讓江至遠以這樣的方式彌補他的‘女兒’。
她得到了‘她’的身體,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人生,她趕回來制止江至遠,不是要救馮南的性命,也不是因為馮南而置自己於險地,除了不想無端背上一條人命外,她還有種對於‘江瑟’虧欠的感覺。
有些話,‘江瑟’是沒有辦法再說的,但她還可以。
她仍畏懼江至遠,不能把他當成自己的父親,但她也不想看到他為了替‘自己’解決麻煩,挺而走險,做出錯事。
“這樣是不對的,沒有人有權利可以傷害別人。”她抬頭勇敢的直視江至遠的眼睛,不閃爍、不迴避,以表明自己決心:“每個人做過的選擇、做過的事情,都會為將來帶來許多影響與改變。”
她是、原‘江瑟’也是。
細細想來,如果沒有這一場重生,照原本‘江瑟’的生活軌跡,她生活在杜家這樣的環境下,母親懦弱不堪,杜昌群對她無比厭棄,動輒打罵修理,養成她乖張暴戾的性格,得不到家庭的溫馨,得不到父母的關懷,受同母異父的弟妹排擠,一心一意想要出人頭地。
也許如‘她’原本的計劃一樣,十七歲就放棄讀書,進入社會,照‘她’本來所設想的進入娛樂圈裡。
‘她’混得好與不好,江瑟不知道,但從‘她’能與馮南這樣的人認識並結下仇怨,她大概也能猜想得出來一些。
試想一下,如果江至遠當時沒有做錯事,親自教導女兒,原‘江瑟’的童年不會這樣悲慘,哪怕日子再艱難,也不會艱難成她才重生時那個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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