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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蘭克回到格蘭德時候,格蘭德是空的——全員去法院了。律師給的建議是讓原告有機會拖著,所以這次格蘭德的證人都是自家的員工,讓對方律師能用利益衝突駁回格蘭德申辯……不說這個了。
弗蘭克沒見到扎克,於是在格蘭德廚房找了只碗,放了碗自己的血出來,走了。
都知道放血的意思吧。勒森布拉啊,放血比用嘴巴說要省事!
弗蘭克應該在碗上加個蓋子的。
扎克回來的時候這碗東西已經幹了,扎克捏了只勺子往嘴裡挖,邊挖還要邊用力的解析弗蘭克留在血中的資訊。
整個畫面讓詹姆士看的難受,“他解決掉麥迪森或韋斯特了嗎??”
扎克看一眼詹姆士,繼續用力的解析資訊。
“呃!說話!我需要現在回警局??”
“為什麼你需要回警局?”扎克已經在‘吃’晚餐了,那詹姆士的晚餐,只有露易絲在弄了,隨口問了一句。
“不該嗎?!”詹姆士居然在這種時候展示他對聖主信仰的真知灼見——“我們這個世界的人去那個世界:天堂、地獄,的方式是死掉!身體死掉!讓靈魂過去!那那個世界的傢伙回去不用先讓容器死一下嗎?”詹姆士的邏輯,無懈可擊,“我還是個兇案組警探!”盯回扎克了,“所以??我到底要不要回警局??”
扎克抬到一半的勺子停在半空了,看著詹姆士,一臉不可思議。不是因為詹姆士對聖主信仰的客觀評價,而是,“稍等,當你讓我去處理麥迪森或韋斯特的情況時,你是想讓我去殺掉他們之中的一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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