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繡言語簡潔的將事情經過如實陳述出來之後,再次對著法官及眾人半鞠躬,然後從容坐回原告席。
她不卑不亢的態度,讓張衛東頗為詫異。原來,錦繡早已不是當初那個懦弱膽小、任人宰割的錦繡了。張家一步錯,步步錯,將全家都給折騰進去了。
餘主任起身說到:“一月二十日,我婦聯接到張錦繡同志的舉報求助,稱其被家人包辦婚姻,以一萬元的價格賣給了前窪村的王大貴。我聯接到此案,立刻派人去楊柳村做了相關的調查和走訪,證實張錦繡所舉報的事情屬實。
一月二十三日,張家人無視法律法規,帶人闖入招待所,企圖綁走張錦繡同志,被幾名解放軍同志攔下。我聯和公安局同時趕到現場,將張家人捉拿歸案,解救下張錦繡同志。”
法官面色沉靜地說到:“請被告方陳述。”
李美珍情緒激動的吼到:“張錦繡這些年吃我張家,住我張家,難道不應該為張家出一份力嗎?不過是讓她嫁人,又不是讓她去死!憑什麼抓我們?我們沒有罪!”
“法庭之上,不得喧譁,肅靜!”
一名法警上前,將李美珍攔了回去。
張衛紅上前一步,說到:“原告張錦繡所陳述的一切屬實,整件事情均為我一個人的主意,我的家人並不清楚這其中的經過。其他幾個被告均是不清楚事實原委,被我請來幫忙的。”
張家人全都一臉詫異地看著張衛紅,他這是要把事情一個人全都擔下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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