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堯對白加黑很是垂涎,估計宋慈音也是看出這一點才投其所好。
但是秦堯也知道,白加黑這傢伙可是相當難伺候的,食料就是個大問題!
最喜歡吃的是魔魂,退而求其次則是野獸的獸魂,也算是開胃菜。但要是連這個也沒有的話,那就“只能”吃肉了……一頭老虎竟然將肉視為最不喜歡的食物,也真是曠古絕今了。
而且小傢伙要是吃了頓魔魂,好幾天不吃飯都沒問題;偏偏要是吃肉的話,一天恨不能啖下去七八斤,肉的體積比它自己的個頭兒大多了。
所以基本上是吃了沒多久就去拉,拉之後繼續吃……沒完沒了,一天三分之一醒著的時間都用在吃喝拉撒上了。
當然要是將來帶回城市,甚至帶回學院裡,那還了得?一天好幾斤糞便,比秦堯一整個寢室哥們兒加起來拉得還多。到時候,秦堯就得當個專職的鏟屎官了。
而且將來它還會繼續長大——不、是繼續長小,而長得越小反倒吃得越多。宋慈音說過,這小傢伙最終可能長得跟女生的小拳頭差不多,簡直像是一隻大老鼠,但那時候估計一天能吃十斤肉。
等等,這十來斤肉也了不得。牛羊肉是吃不起了,就算豬肉也得近百元,比秦堯的伙食費高了不少啊。
所以說稀罕的寵物很不好養。
管他呢,先拿到手再說,這小傢伙太可愛了,誰見了都想拿下。
只可惜這件事跟接受傳承捆綁在一起,挺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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