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入境隨俗,可無疑還是十分打眼的,這種衣裳,他穿了二十年,那種習慣已經深入骨髓,並不像許多人那樣,穿上去便覺得束手束腳,行動可笑。李想是十分愜意的,走起路來十分的自然,他並沒有意識到,這樣的他走在古香古色街道上,宛如從畫中走出的人一般。
許多遊客忍不住停下腳步,向李想看去,逐漸有人開始交頭接耳:“是在拍電視劇麼?哎呀,沒見過這個明星啊,氣質好棒!”“攝影機藏在哪裡?還是他這是趁著休息時間從攝影棚溜了出來?”“為什麼他要戴這種帽子呢?不夠酷啊!”
李想猛地站住腳,衝著一邊的小姑娘微微一笑:“‘冠’是古代衣飾中很重要的一樣,人們認為,帶著帽子的時候,會更注意自己的行為,所以華麗的帽子只是裝飾,而這樣普通的帽子則是在提醒我們謙遜做人。”
李想說完,跟那兩個姑娘輕輕點頭告辭,轉身慢慢走遠,走出去好一段,忽然身後傳來女孩子的尖叫:“好酷,好酷!!啊,我要做他的腦殘粉啊!”
李想扭過頭去,嘴角就抽開了,一個不小心,裝13的技能又自動發作了!這十年的國舅當的真心苦逼,隨時要迎接別人的冷嘲熱諷,輸人不輸陣,絕對不能給念念丟臉!久而久之,養成了喜歡抬槓的毛病……唉,抬槓是病,得治!
想起了李念,李想的心情又有些壓抑,彷彿昨日阿念才笑吟吟的對他說:“阿兄來嚐嚐,這是小桃姐親手做的西湖醋魚呢!”可一轉眼,她已經變成史書上冰冷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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