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年頭當個縣令,如果心黑臉厚打算撈錢,然後又捨得大筆送錢,也不想著高升到朝中,而是以布政司或者按察司的職位作為人生目標,那麼,日子無疑會比較好過。然而,對於有追求的文人,或者說有追求的官員來說,哪怕京官清苦,可堂堂布政使甚至巡撫回朝尚且要對吏部尚書屈膝,誰不想著削尖腦袋回朝?周縣尊便是這種有追求的官員,儘管第一任官沒能留館而是放了縣令,可他的目標,就是奔著吏部尚書那個非翰林能夠當到的最高官去的。
可現在,他一腳踏入仕途才兩年,竟然遭遇如此大案,他怎能不感到悲憤?
眼見周縣尊如此光景,汪孚林就火上澆油,又添了幾句:“縣尊,我雖說剛到漢口鎮,可也打聽過,爭碼頭這種事,在漢口鎮並不鮮見,往常也時有死傷,然而兩邊商幫往往會著力壓制,盡力避免把事情鬧大,而苦主往往也會得到相對優厚的撫卹,這種聽風就是雨,半夜三更跑到人家院子裡燒紙求關注的事,從來就沒發生過。很像是有人知道縣尊和我有些誤會,於是特意挑唆人這麼幹似的,我在想,會不會是縣尊的仇人?”
忍了又忍,又一遍遍告訴自己,不要在後生晚輩面前喜怒形於色,可週縣尊聽到汪孚林直截了當問仇人,他登時面色大變,最終忍不住惱火,一巴掌拍在扶手上,嘴裡迸出了四個字:“欺人太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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