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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孺子可教啊,小李同志。”
蝶戀鮮花店,李洛依拍了拍站在身邊的李安,神色充滿了讚揚。
李安以前來過花店幾次,接李洛依下班,花店裡的幾個員工幾乎都認識他,可是今天他進花店的時候,店裡的員工硬是沒認出來。
原因無他,只因為今天的李安同志穿得實在是太風騷了。
一身名牌的白色西裝,炫亮得有些刺眼,導致幾個員工直到現在都有些不敢和他說話。
當然,曾見過一次的李洛依並沒有被李安這身炫酷的行頭給驚到,看著正在包紮的一束玫瑰,眼神透著些許或許可以用欣慰來形容的感慨。
那束玫瑰的買主,正是李安同志。
他今天來花店,確實是來買花的,只不過存在差別的是,他本來要買的是百合,可李洛依卻不由分說,硬生生給他全部換成了玫瑰,還整了個極為誇張的九十九朵。
雖然今天不是什麼情人節或者520等具有特殊意義的日子,可按照玫瑰的普通市價,一枝五塊大洋的價格,這束玫瑰,就得花掉他五百。
五百塊,對於鮮衣怒馬的富家子弟,自然微不足道,可是他只是一個普通人,沒有揮金如土的資本,五百塊可以夠他買一身的衣服,或者夠他吃一週的飯。
可是李洛依根本不理會他的拒絕,似乎打定主意把他當肥羊宰。
幾次‘溝通’未果後,李安也就息了表達自己購買慾望的心思,似乎逆來順受的接受了這個冤大頭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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