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是我疏忽,誤解了巫神的意思,差點兒犯下大錯,為了給大家一個交待,我會去自我反省一陣子。”
所謂反省,就是悶在房裡打坐,向巫神懺悔自己的過錯,期間除了解手方便外都不得出屋,吃飯喝水均在屋子裡,不得吃肉,也不能與人聊天說話,更不能出來行走散心,等什麼時候巫神氣消了,巫醫才能自由,反省的時間最短為十天。
族人們沒說什麼,巫醫犯了錯去反省很正常,若是犯了錯還不悔改就會招來憤怒了。
程依在這裡待了一陣子,瞭解了巫醫這類人在一個部落裡的重要性,他們幾乎就是族人們的精神靠山,除了在生病時找巫醫治療外,還能透過巫醫傳遞他們對巫神的敬重之意,拜託巫神保佑整個部落,有個天災**什麼的還能靠巫醫做法拯救族人們等等,總之巫醫在一個部落裡的地位絕不亞於族長。
程依還了解到若一個部落裡有個強大的巫醫存在,那麼其它的部落就不敢輕易找部落的麻煩,相反若部落裡沒有巫醫或是巫醫本事弱,那麼就會受欺負,以前賢所在的烏託部落裡就沒有巫醫,於是存在的危險性就大,別的部落可以毫無顧及地去搶糧食或女人。
程依明白,若一個部落裡的族人們對巫醫完全失去信任的話並不是件好事,除非找到新的巫醫來替代。
程依想若自此以後,族人若能不像以前那樣盲目地百分百聽信巫醫的話,偶爾懂得懷疑一下選擇性而為,比如有利無害的事情就去做,不好的事,像這次要活燒童男童女祭奠一事,就可以去反對去質疑,能如此就最好不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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