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等你下班自己去我們站點取。”對方說。
吳桐雨忙問:“你們站點在哪兒?”
“信豐區錦衫路筒子口巷221號。”
吳桐雨:“……”
“不行。”她立馬拒絕。
尼瑪和她小區不知道隔了幾條街,她這麼懶的人,平時休息在家連買個飯都不願走,都是叫得外賣。現在要她穿過這麼多條街去取一個快遞,開什麼玩笑!
“那你說怎麼辦?”對方也很無奈。
“這樣吧,你幫我帶回去,明天傍晚再給我送一次行嗎?”
雖然她很想馬上就看到她美美的涼鞋,但是現實殘酷,她只好先和她的愛鞋分開一天。
“明天我可能來不了,你還是今天取了吧。”快遞小哥很平靜地陳訴事實。因為他也不確定自己明天還能不能繼續上班。
吳桐雨:“……”
“那其他人明天的快遞怎麼辦?”
“我也不知道。”
他說的是實話,莫名其妙來到這裡,他還是第一次知道“快遞”這種東西,而且還有一種職業叫“快遞員”。他以前只知道驛站,知道書信是可以寄的。他沒想到這裡的人什麼都可以寄,就連飯菜也是可以的。
吳桐雨:“……”
什麼鬼?
“你等我十分鐘,我現在馬上回去。”
為了她的愛鞋,她決定拼了。她可絕對不能忍受和自己愛鞋分離兩天的痛苦。如果是那樣還不如殺了她。要知道女人這輩子最愛做的一件事就是拆快遞,她們絕對不會仁慈地將它留到第二天。她們最愛聽的一句話除了“買買買”以外就是“你好,你的快遞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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