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系統中記錄他才十六歲,未成年,身份是學生。”
“我……”沈明輝能怎麼說?華夏國的法律很奇怪,公民年滿十四周歲經母父同意可以結婚,但是非婚姻關係成年人睡了未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都演算法定強女幹,不管這個未成年人是什麼身份,是伎男也一樣。盧愚最輕也犯了強女幹。更何況現在的情況是人家死在她床上了,房間裡就兩個人,她手裡拿著刀渾身上下全是他的血。
她的前夫看樣子不光要錢,還要命啊。
“這樁案子很難啊,沈律師。”
“嗯。”
“而且社會反響一定非常惡劣,這次您要站在人民的對立面,和魔鬼共舞了。民眾很討厭強女幹未成年人、殺人、拋屍的兇手。”豈止是討厭啊,簡直恨之入骨,連替她們辯護的人都會被各種嘲諷。劉超那叫一個幸災樂禍啊,上次的案子沈明輝真是讓警局、檢察院、法院都丟了大臉。
第101章 過年
什麼站在人民對立面啊, 什麼形象啊, 不在沈明輝的考慮範圍內, 他需要考慮的是今天是年三十,現在是下午兩點鐘, 法院還有一個小時全部下班, 如果今天不保釋盧愚, 不管她是不是被冤枉的,假釋法庭年初三才有值班法官授理假釋審請, 盧愚要在裡面過年了……
“我當事人有沒有正式被批捕?”
“他的房子, 他手裡拿著刀, 他渾身都是受害者的血, 他自己承認不記得……”說到不記得的時候劉超雙手抬起打了個引號“殺沒殺人。不批捕是我們的工作失職,不過你可以申請快速假釋, 他現在在隔壁……”劉超看了看時間, “痕檢那邊怎麼樣也得一個小時才有可能放人,我們得送看守所辦手續你才能去假釋法庭審請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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