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的期限,定為五年。
紀宗慶獨子已經戰死,膝下僅餘一對愛女,他死後,孀妻弱女在世,恐怕多有不易。
他不得不為她們多多考量。
好吧,他其實很瞭解自己胞弟的德行,對於對方是否能照顧好侄女,持否定態度。
紀宗慶拜託了自己的老母親,讓後者多多留意,等女兒們出孝,給選兩門好親事。
何太夫人為人,身為兒子未必不知。但有妻子在,婚事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有這個承諾在前頭,他還是可以放心的。
至於為何將揭露通敵之事推遲,原因只有一個,就是為了避免皇帝賜婚。
為國捐軀,而後大義滅親,紀宗慶即便死了,也必會受到朝廷大力褒獎。
這種情況下,必然會恩澤紀婉青姐妹。
皇帝要恩澤功臣遺下之女,最好的法子,當然是賜婚了。
選一個身份不低的宗室子弟,聖旨賜婚,表現了皇家對功臣的看重,為此事畫上一個圓滿的句號。
然而,高功遺孤哪裡是那麼好當的。
這種賜婚面子光鮮亮麗,實際苦處多多。紀婉青姐妹說到底,也就個喪父之女而已,侯府易了主,實際已沒了孃家依靠。
宗室親王郡王家的子弟,身份高貴,明面固然會供著這個賜婚下來的妻子,但他心頭氣兒未必會順。
古代是男權社會,夫君心氣一旦不順,苦頭只有自己能知道。
即便這方面問題僥倖沒了,王府妻妾成群,關係複雜,紀宗慶也不希望女兒們置身其中苦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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