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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嘉懿頂著一腦袋的草,穿著並不合身的迷彩服,臉上也抹了幾道油彩,腿上綁著匕首,手裡拎著鐵棍,跑在隊伍的末尾。
方濤和孫冬也都在末尾。
真是新鮮,程嘉懿往臉上抹油彩的時候多嘴問了句,這是必有的一道工序嗎?
答案竟然是,因為大家有不認識的,油彩是為了避免誤傷。
真是好有道理。
兵營裡的人不搞偷襲,當然就不用往臉上塗油彩裡,可他們也穿迷彩服?
跑起來方濤才告訴程嘉懿和孫冬,油彩真的是為了隱藏他們的行動的。
他們這次的路線不是光明正大的大馬路,而是全是樹蔭和野草的小路,一身綠的跑過去,遠看就不明顯了。
估計就是有變異人躲在附近,也是他們接近了才會發現。
除了程嘉懿和孫冬,其他人是全副武裝,手裡有槍,腰上有槍,後背還有個大包裹,程嘉懿瞧到一個開啟過的揹包,裡面還有手雷什麼的。
只是程嘉懿和孫冬這樣沒有熱武器的,不是該在隊伍中間被保護的?
孫冬就是這個問方濤的。
方濤聞言,又是用那種一言難盡的眼神看著程嘉懿,心裡說,估計以後再有行動,程嘉懿是擺不脫殿後的——殿後有時候比前鋒更為危險。
程嘉懿懵懵懂懂的,方濤低聲將昨夜程嘉懿的英勇事蹟給孫冬簡單說了說,孫冬再看向程嘉懿的眼神,就更是佩服了。
程嘉懿經過半個晚上,對自己做過的事情已經免疫了,而當時一時衝動的做法,現在回想起來也並不覺得有什麼特別,除了“斬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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