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看,從小在他面前晃來晃去,就喜歡了。
逗她笑逗她哭,都那麼好看。
那次其實她學叛逆女孩化的妝醜極了,但和好看不好看無關,陸諢第一次就只想單純地抱抱她安慰她。
陸諢看完了以後,說實話,除了有些吃驚,沒什麼特別的感覺。
男人都更重視結果,錯過了就是錯過了,也沒什麼可說的。
他早知道孫恬恬多少有點喜歡他,她看他時候眼裡的星星亮他還看不出來嗎。
但他第一次表白總想轟轟烈烈與眾不同,也不想輸給周揚,好讓孫恬恬感動地一塌糊塗再投懷送抱。
他就學了街舞紋了紋身。
和孫恬恬認識快二十年,他那時候覺得一輩子不過是再多三個二十年,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兒。
紋了就紋了。
可笑的是孫恬恬壓根兒沒見過他這個後腰上的紋身。
他當時出國也不是為了孫恬恬,是為了躲周揚。出國以後,留學生大多開放,他外表又惹眼,交過幾個女朋友以後,早把孫恬恬忘得差不多了。
年少不懂事時候的喜歡,算得了幾分真假呢。
幾年前那次聚會,孫恬恬在洗手間門口攔住他,跟他說了心裡話。
他更加釋然。
只開玩笑地岔過去了。
孫恬恬就是這樣,想叛逆又不夠勇敢,適合被人捧在手心裡呵護,永遠的小公主。
周揚先出現,她就答應了。
和陸諢只會慫恿她出格相比,周揚更適合她。
陸諢只不過沒想到,她都快結婚了,心裡居然還放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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