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雲洲來說卻極為奇怪,在他的印象中,許娜是個公私分明的人,沒有多餘無用的同情心,他如果不是有這一技之長,只怕也不會被她留在工作室。
然而許娜卻告訴他,她之所以關心,是因為這關乎著一條人命。
“可這不過是個賤民罷了。”韓雲洲理所應當地說道,他自小就知道人分三六九等,在他眼中,這些簽了合約(賣身契)的人,就相當於府中的奴僕一般,莫說這件事根本就是他自己摔下來的,主家也賠了銀子,這也就該了結了,沒想到他們竟然如此膽大妄為,不僅扣押他們,還獅子大開口,放在他們那個時代,簡直是不敢想的。
然而他的這番理所應當卻在許娜那裡遭受了冷遇,許娜告訴他,這件事就是施工方做錯了,而那些工人雖然不應該扣押他們,但過錯更大的卻是施工方。
韓雲洲卻仍舊不敢苟同,他並不是不知道法律,但他更清楚,所謂法律,從來都是為地位高者服務。他與蘇清漪一同做設計,對於這個施工方還是有所瞭解的,對方不僅財大氣粗,還與當地的官員有所來往,而反觀那群工人,有些連大字都不識,怎麼可能打贏官司?
面對他的質疑,許娜卻十分沉穩:“那我們打個賭吧!就賭這場官司能不能贏。”
韓雲洲答應了,他見過太多了這樣的事情,哪怕有“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這樣的條例,可什麼時候真的實行過了呢?法律只是用來管住普通百姓的,對於有權有勢者從來無用,除非碰上更加有權有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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