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10月……”
“哈。”
聽完後,何閱自嘲地低笑了一聲。
“她想查的,估計也是這個。”
他的頭垂了下去:“雖然覺得希望不大,但我還是一直希望這個連環殺人案跟1989案子的關聯只是巧合。看來是天不遂人願了。”
“把她要的東西給她,只給她明確要的就行,多餘的就算了,不要影響他們的調查。”
交代完,何閱結束通話電話,歪頭湊過去終於喝到了熊小時的奶茶。
“真是便宜他們了,”他嚼著珍珠,“那些東西,我可是花了一兩年才理出了頭緒。”
熊小時難得沒有計較地擼了擼他的毛。
何閱現在的心情,肯定是差到極點了。
換成是她,她也一樣會心口發沉——
如果能早一點把28年前的案子查清楚、如果能早一點讓壞人得到應有的懲罰,那出於報仇目的的這個兇手就不會讓雙手染上鮮血、以放棄自己的人生為代價親手去殺了他們。
可是,這真的不是何閱的錯。以他的方式,想讓那些壞人受到法律的懲罰,是一件極其困難的事情。
因為在法律面前,我們要拿出來的,從來都不是一句簡單的“他們真的害死了人”,也不是可以供人猜測的某一點蛛絲馬跡,而是完整的、確鑿的、絕不可能被推翻的事實證據。
不然,疑罪從無,僅此而已。
這是最好的法律,也是最壞的法律,但這,就是我們唯一的法律。
作者有話要說: 感謝贊助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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