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心情十分地好。
白錦等各位老總都走了之後,他才終於能鬆了口氣。
所以說,這就是許多人討厭職場卻必須喜歡職場的原因了,應酬比較多。
白錦回家的時候,已經是晚上七點的時候了。他已經儘量早點下班了,但沒了林旭秋的接送,他必須等車,就算是叫出租車也要跟別人搶。而且下班的高峰期又超容易塞車。
白錦站在門口看了看,屋內的燈都是暗的,看起來像是沒人在家一樣。但白錦知道如今有腿傷的林旭秋肯定是在家的。
他從包裡掏出大門鑰匙,疑惑地開門。
屋內果真如外面所見,都是昏暗的,連玄光的燈都沒有開啟。
白錦伸手打開了玄光的燈,輕手輕腳地脫掉腳上的鞋子,連鞋子都沒有穿,就赤著腳,走進了客廳裡。
腳接觸到冰冷的地板涼颼颼的,他皺了皺眉頭。走向開關處,將客廳裡的燈都打開了。
他看了看客廳的四周,在電視前的沙發上發現了要找的人的身影。林旭秋似乎睡覺了,身上連被子都沒有蓋,只是抱著抱枕竟然睡得很香甜。
燈被開啟後十分刺眼,林旭秋在睡夢中皺了皺眉頭,微微側了下身,接著睡覺。
白錦看到這樣,只能搖頭笑了笑,轉身走到樓上,打開了房間的門,從櫃子裡抱出一條毛毯子。現在的天氣已經入冬了,沒有禦寒的東西蓋在身上是要著涼的。
白錦剛把毛毯子蓋在林旭秋身上,剛才還在睡覺的人已經睜開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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