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上了分到沿江公社的男知青,為了不和他分開,愣是想出這個辦法。她實在是被磨得沒轍,一時心軟答應了。以為頂多是和杜迎娣換個地方,杜迎娣去沿江公社插隊,她則是來雁棲公社。
十五六歲的小姑娘,哪會想到下鄉插隊就是一個蘿蔔一個坑——定死了的。畢竟以前還從沒出現這樣的錯事兒。就算換地兒,那也是託關係、走後門,連身份帶戶籍一起挪。還不至於敢在政府的眼皮子底下冒名頂替。
膽子也忒大了。真正的初生牛犢不怕虎啊。
姜春妹被說得腦袋都捶到床沿兒了。
她是真沒想到,和老鄉換個地兒插隊,居然惹來這麼大麻煩。不過話說回來,杜迎娣到底咋想的?咋連認親、上親戚家做客這種事,都被她包攬了?
杜迎娣還能咋想的?一開始或許是害怕被人揭穿,嚐到甜頭之後,就捨不得放開這項福利了唄。
盈芳家送她的吃食,帶回知青站後,著實讓她風光了一陣。只要三不五十拿點肉食出來,就有人給她端茶倒水理床鋪。說好的輪流煮飯,輪到她時,也會有人主動幫她。
不單單是她厭惡的燒火做飯,最大的變化是——一見鍾情的男知青,以前待她不冷不熱,打從她連續幾天拿出肉食、細面後,看到她也會露出和煦的笑容。
這讓心儀對方的杜迎娣心裡激動又得意。相信再過不久,心儀的物件會從關注她、昇華到喜歡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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