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都是被人定的,但是上次那幅《妙法蓮華經》卻是她寄賣的,按照繡莊的規矩,這種寄賣的也是要等到年前才開銷——要是急等著用錢,那就只能把繡活兒賣斷給繡莊了,這樣來錢自然快,而且沒有了風險,只不過價錢上自然就大大不如寄賣了。
這筆錢是掌櫃的著小夥計送來的,來的是一封二十兩的雪花紋銀,總共是十八封。所以說趙鶯鶯繡了快一年的《妙法蓮華經》價值四百兩,繡莊抽成一成,所以她這裡得了三百六十兩。
這其中有因為買主是程家的關係,所以價格比趙鶯鶯估計的更高,但是也多少可以說明趙鶯鶯繡品的價格了。
王氏替趙鶯鶯收起這些銀子的時候,她與自己丈夫道:“別人還說咱們兩個能幹,我看你那染坊辛辛苦苦幹一年,竟遠遠比不上鶯姐兒一幅繡圖了。以前我聽我娘說過一幅繡圖幾百兩上千兩的,但是沒見過,如今算是長見識了。不過按照鶯姐兒的說法,還有更貴的。只不過那種繡圖更加繁瑣,好多都是幾個最頂尖的繡娘一起繡,繡上三五年才能得,那些皇宮的採辦下江南採買,有過兩三千兩一幅的,實在想象不到那是何等的巧奪天工。”
掌櫃的送來的都是銀子,因為普通人對於銀票看不出來真偽,只有生意人擅長此道。所以要不是做生意的話,銀錢往來一般還是用的真金白銀。至於說金銀沉重、不方便,如果只是一般往來,其實很少有很大數額的金銀,所以也算是夠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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