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呦呦倔強地拾起手機,然後撥通了急救電話,面色平靜地報出了位置,等待著救護車的到來。
撂下電話,她聽到了顧盼升輕笑的聲音,然後又聽到他有些遺憾地問她:“這是你唯一的機會,真的不後悔?”
沒有主語的問題,但是鹿呦呦卻知道他在問她什麼。
後悔?不,她絕不後悔。
鹿呦呦擦乾了眼淚,然後用顫抖著的聲音對他說:“我不會後悔,因為我不想做殺人犯。”
她和顧盼升是兩種截然不同的人。
從小時起,她受到的教育就要求她,要做一個遵紀守法的人,或許法律有時並不是那麼完美,但法律卻是人類發展至今,最為有效的維護社會安定的工具,即便有著一些瑕疵,但她也願意去維護法律的尊嚴。
或者說,是維護她自己。
鹿呦呦跟著急救人員,手忙腳亂地把顧盼升送到了醫院搶救。
雖然他失血過多,第二刀傷得又極重,但萬幸沒有傷到要害,身體素質又好,一番搶救之後,也就沒什麼大礙了。
但顧盼升身上的刀傷卻引起了醫院裡工作人員的警惕。
鹿呦呦作為第一嫌疑人,被帶去了警察局。
但是沒過多久,她就被顧盼升的秘書保釋出來了。
走出警察局時,鹿呦呦看到了顧靈耶。
顧靈耶直接衝了過來抱住她,哭了起來,而且哭得特別傷心。
鹿呦呦也知道自己放了她太久的鴿子,於是帶著歉意摸了摸她的頭髮。
顧盼升昏迷了好幾天,這期間,鹿呦呦一直都想去警察局自首,畢竟,刀是她捅的,人是她傷的,殺人未遂這個罪名,她擔得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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