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意思都沒有,畢竟按理她不該知道這麼多的。
這麼過了幾日,目暮警部出了院,只是他出院後就又碰到了一樁棘手的案件,便打電話給了林寧。
林寧在實驗室內伸了個懶腰,便帶著豬籠草過去了。
目暮警部仍舊戴著他的那頂帽子,而他本來是打算和林寧重申下他戴帽子的理由,絕對是因為不想提起那段痛苦的回憶,而不是因為那涉及到他和他老婆的初相遇,可林寧見到他後就壓根沒有問及這件事。
目暮警部心想:‘她那樣的脾氣也不是沒有好處的嘛。’
林寧:“您在想什麼?”
目暮警部連忙回過神來:“沒什麼。對了,這次讓你來是想讓去側寫一個犯人。”
原來有那麼一個犯人矢島邦男,他是個珠寶店的搶劫犯,和他的同夥一次性從珠寶店搶走的珠寶總價值高達一千多萬日元,而且這已經不是他們第一次作案了,上一次他們就利用炸彈炸開了一家珠寶公司的保險箱,從中偷走了一批價值不菲的鑽石原石。
警視廳已經盯著他們很久了,這次在他們搶劫珠寶店時將身為主犯的矢島邦男抓住了,可其他三名共犯還在逃竄。目暮警部這次來讓林寧去對矢島邦男進行側寫,還不是為了讓她對矢島邦男進行審訊,進而審訊出他的三名同夥都是誰,而是在昨天矢島邦男和監獄中的一個犯人起了衝突,被那名犯人打傷住進了監獄的醫療室後,在麻醉間迷迷糊糊地說出了他明天就能出去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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