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都說了,要尊重別人的人身自由,總不能因為人家說中了你們的醜事,就想要殺人滅口吧!”
“你是記者吧?是哪一家報社啊?”江小谷輕輕揚起手指,吹了一口手指上的塵土,問那個站出來見義勇為的記者。
“哼,我是晨光日報的記者,你要想對付我,我也不會改變初衷的,我一定會揭露你悶這樣的有錢人子弟不務正業的社會現象,仗著自己有一點錢!就為所欲為的,我還真的不怕你!”這位是不知者無畏。
江小谷笑道:“看來你們主編還真的有眼無珠,派你這樣的傻大膽出來,你哪一隻眼睛看到我們欺負人了,這個人你剛剛也看到了,明明是他先動手的,我們不做反抗,被人家拎著脖領子當鵪鶉打就是應當應分的,我們為了保護自己就算成了打人犯法,這道理可不是這麼講的啊!”
“他剛才也沒打你啊?最多就是揪著領子,這又不算什麼,難不成這樣也能定人的罪名吧?”記者不服氣,有同事從後面捅了捅他,這是關他什麼事情啊。
這上去和人家對上啊,有什麼好處。
“你真是說笑了,他都說了我是仗勢欺人,不就是指名道姓說我們富二代仗勢欺人,拿著鈔票砸人啊!我要是不這麼做,似乎很對不起剛才這位先生給我的評價,要不然怎麼算是仗勢欺人啊。
我可是很尊重人家的要求,想別人想不到,做別人沒做過的。”從包裡掏出一疊鈔票,扔到莫南生懷裡,“這是給你的醫藥費醫藥費,你也就是手腕子脫臼,回去找個大夫就能裝上去,這才叫財大氣粗,仗勢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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