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是個武功高強的反派,她有武術的底子,很快就成功被導演錄取。
但蒙怡想到,她要是去劇組拍戲,那濛濛怎麼辦?雖然濛濛現在兩歲,比剛一歲的時候好了太多,會跑會跳,說話也清楚了,人聰明,也懂事早,生活自理能力也不錯,除了不會做飯晾衣服等,她會自己開浴室的水洗澡,也會自己穿衣服了,她又沒有老一輩的老人幫帶孩子,但濛濛終究是個女孩,交給蒙恆暫時帶著,又不太方便,送去言戈那裡住一段時間,她不放心,萬一言戈反悔想要回濛濛的撫養權,又很麻煩。
她也不可能把濛濛帶去劇組,劇組的環境,對於一個兩歲孩子來說,太差了,有時候去野外拍攝,可能就住帳篷,吃飯也是盒飯或者大鍋飯,濛濛從小嬌生慣養,不可能習慣。
蒙怡想著,乾脆讓蒙恆來她們家住,再請個保姆,蒙怡問濛濛意見:“媽媽要出去幾個月拍戲,咱們叫舅舅來咱們家帶濛濛好不好?再請個阿姨給濛濛煮飯洗衣服。”
濛濛知道蒙怡一直在猶豫這個事,她跟蒙怡說:“我去舅舅那裡住,不要阿姨。”
“你舅舅和你二師父合租的房子,你過去跟著你舅舅住,不太方便。”
濛濛想,才怪!她就想去跟蒙恆和老二一起住,天天和蒙怡一起,蒙怡太瞭解她了,她都沒辦法大展拳腳!而且蒙恆和老二雖然是男的,她是個女孩不方便,但她會自己洗澡,也會搭著小板凳按洗衣機的按鈕洗衣服,蒙恆和老二隻管管她吃喝,怎麼不方便了?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退出閱讀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