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丁口的生死。
若一家中父母死後無子女繼承,十代以內並無親眷,則家產並不是歸於族中,而是由官衙收回。
這一條最引人爭論。
不止是馬家,哪一家都在議論這件事到底合不合理。
若資產都可以由官衙收走,那如果當官的有意取財,刻意暗害這一家的子孫呢?別說十代人,哪怕一族幾百號人,被害也是一句話的事。
像馬家這種商戶最害怕的就是這個!他們哪怕有一族之巨,但因行走各方,見多了士族的嘴臉,士殺庶並不受刑,只需交錢即可。但如果是外地的商人,連家鄉何處、父母親族何在都不知道的話,誰會特意越過萬里把罰錢交到你家人手中呢?
所以商人真是死了也白死的。
正因如此,馬家在擁有了鉅富之後,才會無比的渴望更大的權勢用來護身。財富也是他們的催命符。
馬商聽到這裡,總算是對長子點了點頭:“能看到這一步,還不算太蠢。”
他淺淺嘆了口氣,對兩個兒子說:“我這次把你們帶出來,就是為了帶著你們一起住到鳳凰臺去。日後……馬家再與我等無關。你們二人的妻兒,如果思念的話,以後可以接過來。如果想讓他們留在家鄉過日子,到了鳳凰臺後可另娶。”
長子與次子都沒反應過來。
長子先道:“爹爹若是封爵,難道不回家鄉?”
馬商反問他:“我們商人,哪裡是家鄉?我八歲離家,從來沒回過家鄉。家鄉哪裡還有親人?我的父母兄妹全都不在了。剩下的人雖然姓馬,與我又有什麼關係?”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退出閱讀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