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我能進得了危家?”為了保命,癩子又把張蘭的犯罪事實交代了個底朝天。
而張蘭本想仗著母親和女兒的身份,打同情牌,可洛家來人後,她徹底斷了出獄的想法。
那日她正在審訊,審訊員得到通報洛家來人了,張蘭的臉變了幾變,還是強作鎮定竭力維護自己的利益,可審訊員拿出癩子的說辭,她徹底傻眼了。
審訊結束,洛雲沒有見她一面,也沒保釋她,透過關係看了一遍兩人的供詞後,只對梁思瀚說了一件事:“為了維護洛家的名譽,請求案件秘密審理。”
梁思瀚想著公開審理對麥小芽的名譽造成極大的困擾,不如秘密審理,反正依照線下的法律,二人是不可能逃出生天,沒個十年二十年是下不來臺的,便答應了洛雲的要求。
同日,洛雲去民政局麻溜地辦了離婚手續,加上張蘭在洛家足不出戶的,全村也每個人知道她的真實身份。張蘭哀求警察向洛家託信,求洛家出手救她,可得到的卻是冰冷的答案,“洛家讓我把這個交給你。”一本綠本子扔到了她面前,離婚證!洛云為了保住洛家的形象居然同她離婚?!
“不可能!不可能!我是洛一達的繼母,沒有我誰照顧他?洛一達你知道是誰嗎?是洛家唯一的繼承人!他還昏迷在床,全家除了我沒個女人,誰能照顧他?”事已至此,張蘭還做著洛家能看在洛一達的份上,救她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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