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眼金睛鑑別為“人渣”的於修文從來不覺得自己的想法有什麼不對,也從來沒有考慮過他人的感受和想法,只知道自己的愛和佔有。他比常人更重於自己的慾望,因為從小到大他都能輕易地得到別人得不到的東西,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那個唯一得不到的事物就變得格外扎眼了。
當舅舅告訴他林夕擁有極度凶煞極度陰戾的命格時,於修文是覺得有些詫異的,但是轉念一想,他又覺得理所當然了起來。
從以前開始,他就討厭面目扭曲鮮血淋漓的東西,卻無比偏愛那些在死亡之中得到永恆靜謐之美的存在——愛上那個帶有“死之美”的女孩,不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嗎?那個被夜色眷戀始終眉眼沉鬱的女子,身處無邊無盡的黑暗,眼裡卻帶著光,沾染著死亡的恬靜,卻不會因死亡而腐爛扭曲。
這樣的美麗,即便成為人偶或者玩具永遠留在自己的身邊,那也是足夠賞心悅目的。
於修文這樣想著,頓時覺得滿鼻腔的血腥味都變得可以忍耐了,他甚至是帶著幾分愉悅和期待地看著法陣的暗光漸漸散去,在油燈燃燒屍油的刺鼻氣味和縈繞不散的煙霧中,於修文終於看見了濃煙中若隱若現的身影。披散著漆黑長髮的女子垂著頭站在法陣的中央,像是提線的木偶,沒有任何異樣的舉動。
於修文下意識地上前走了幾步,卻又忍不住停下,皺著眉頭說道:“舅舅,不是說招魂嗎?為什麼招來的是軀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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