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個月,甄博文就要回京,在回去前尚有幾件事情要安排。
第一,族田。
在和慕清商議之後,甄博文決定買下百畝田地,專門交給族中,每年產出作為給族中少年讀書的費用。
第二,族學。
懷安縣甄家村甄氏一族是沒有族學的,不然當初甄博文讀書也不用去跟著他阿翁了,有了族田的費用,從此族中孩童便可在族中啟蒙,有天賦了自然就有更好的讀書機會。
第三,祭祀。
他要去京城為官,少說兩到三年,之後不論是外放還是繼續待在京中,至少有十年無法回鄉,慕清嫁給了席瑞安,席瑞安被調到通州做通判,三年之內是無法回來的,他爹他阿翁等人的祭祀問題,甄二郎在的時候就由甄二郎和甄大伯一家共同祭祀,如果甄二郎離開懷安縣就交給甄大伯一家,由甄大伯一家統一祭祀,。
第四,甄二郎、甄香君他們的接下來的安排。
按照慕清的意思,自然是全部跟著她和席瑞安走,將他們單獨放在這裡,她是不放心的,但甄二郎卻不想離開。
一來這裡是甄家的根,現在甄家日子好過了,不論是種地,還是賣甘拓,日子蒸蒸日上。
甄香君同樣想要留下來,她一個嫁過人的和離之人,總不好還跟著嫁人的寡母一起生活。
倒是甄香草、甄三郎、甄四郎、甄香,幾人一致決定跟隨慕清去通州。
最後還是慕清道:“你覺得你這相貌,沒我和你爹護著,你能在這鄉下保得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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