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賣了,簽了死契便入了賤藉,不能為妾,只能稱通房,生死都捏在人家手裡,要真生了兒子人家留子去母,甄家半點辦法都沒有。
這樣的事情甄慕氏也幹,完全沒有把甄香草當女兒,完全不管她死活啊。
事實上,甄家並不是很窮的人家,相反,在甄家村裡算得上是殷實,因為他家有二十畝地,此時剛開過二十年,國家百廢待興,賦稅低,二十畝地的產出足夠養活這一大家子,也是甄家一家之主去世之後,甄家這兩年才困難了些。
甄家大郎甄博文讀書,每年筆墨紙硯就要花費不小,加上明年就要參加發解試。
發解試是這個年代科舉考試中的初級考試,卻是至關重要的一級考試,只有發解試合格,士人才有機會參加省試乃至於殿試。①
若過了發解試,還有解試、省試。
甄博文已經十七歲,甄慕氏一直想娶她孃家侄女為媳,甄二郎已經十五,緊跟著也要娶媳婦,都要花錢,正好那老男人要買妾,找上了甄慕氏,甄慕氏這才獅子大開口,要了十貫錢。
在這個白銀不能作為直接兌換貨幣的年代,十貫錢就已經是獅子大開口,相當於十金。
甄二郎甄三郎不在家,帶信給甄博文說阿孃要賣甄香草為妾的長女甄香君已經嫁人,家裡就只有慕清、甄博文、甄四郎、甄香草在。
至於最小的甄香,她還太小,不算。
甄博文聽到甄四郎的喊聲就立即從房間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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