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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雄這幾個人手裡抓的是清一色匕首,和黑臉、白臉那些人用的武器是一樣的。
匕首這東西短小精悍,抓在手裡,對方還不一定能注意到。不像砍刀和短棍,是藏不住的。所以很多時候匕首的殺傷力比砍刀還大。
《鹿鼎記》裡就有這樣的一幕:什麼武功都沒有的韋小寶用一把匕首出其不意把一個高手殺了。
方雄幾個人從樓梯口後面轉出來,曹正軒還沒有意識到是來堵截他的,因為他的注意力全在劉天生的傷口上。
但孫大偉注意到了。
因為孫大偉使用了手機的手電筒功能,手電筒發出的光線照射在匕首上反射出來的光芒引起了孫大偉的警惕。
“正軒!”孫大偉不好明說只好突兀地叫了一聲曹正軒的名字。
“嗯。”曹正軒轉過頭來立即明白了孫大偉的用意。曹正軒犀利的眼神已經留意到了方雄幾個人手裡的匕首。
幾乎就在同一時間走在前面的方雄和劉子已經出手。兩把匕首都衝曹正軒的肚子刺過來。
“正軒!”孫大偉驚叫起來,抬腳踢向方雄,試圖踢中方雄握匕首的手腕。
“我去你媽的。”從方雄後面轉出來的大紅頭髮一匕首刺進了孫大偉的大腿,“我讓你媽的幫忙!”
孫大偉捱了一匕首,並沒有因此被唬住,因為孫大偉意識裡頭這些人是瘟神的後繼人馬,是來與曹正軒拼命的。他做大哥的必需分散對方攻擊曹正軒的力量。所以孫大偉忍痛機智的抓起靠在樓道口的一把棕掃把,橫著掃向大紅頭髮,大紅頭髮下意識用匕首來抵擋,積在掃把裡的灰塵被匕首劃開來,向四處散發。大紅頭髮雙眼便都進了好多灰塵,一時間成了半個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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