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情,做比說難。
查訪尤其如此,就像萬烽火說的,訊息的打聽有時候得有一個契機,契機不來,等個三五年是常事。
第一個契機是李坦,從他身上順藤摸瓜,牽出了當年的落馬湖命案。
第二個契機是岑春嬌,透過她,知道了濟南小旅館裡發生的事,還有內蒙二連浩特命案。
第三個契機其實是木代,馬塗文跟他說,跟那個“心理年齡只有十八”的姑娘聊過,她其實也不懂什麼,是她姨讓她來的,那個女人叫霍子紅。
霍子紅,落馬湖?
羅韌以此為標的再查,耐人尋味的事情發生了:霍子紅出生在鄉下,家境貧寒,父母是菜農,她很早就輟學,幫工出攤,在她二十歲那年,接連發生了幾件事。
一是,她的父母賣菜歸來,途中遭遇車禍,搶救無效,雙雙身亡。
二是,父母死去後不久,霍子紅變賣了老家的物事,搬到了落馬湖,租住在陳前巷12號。
三是,霍子紅搬到落馬湖後不久,命案發生,一個星期後,霍子紅退掉了租住的房子,離開了落馬湖,再也沒有回去。
之後霍子紅的經歷就很難追溯得到了,似乎行蹤頗為不定,又似乎有刻意抹去的空白,最後的安定是八年前,定居麗江,開了一家酒吧,一直至今。
羅韌一度懷疑過霍子紅是兇手,直到他發現最有嫌疑的人都已經死亡,並且死狀出奇一致,像劉樹海,還有他的叔叔羅文淼,都是被砍去左腳,剜去了背部一塊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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