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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愛情都應該畫上圓滿的句號,即便是這愛情不那麼深刻。
很多時候我們都是在用自己所最主觀的想法判斷某件事,李幼斌一直以為許雲跟他在一起時因為愛他,後來才知道,這大概只是她無聊的時候所想出的有趣味的玩法。
蘭職的表白牆上出現了一條訊息:這是哪位的手鍊?在前院的長椅上找到的,失主聯絡我。下附那人的聯絡方式和一張圖片。
李幼斌在評論區留言:丟了吧,不重要了。
那是許雲喝醉之後在出租車上送他的禮物,當時還興致勃勃的信口開河:從今往後你就是我的人了,這是我們之間的信物。
李幼斌信了她的鬼話,後來才知道,所謂信物,就只是為了讓他相信她的一件物品。
他信了,她沒信。
李幼斌蹲在宿舍八樓的樓梯口,看著七樓來往的人,點上根菸,回想起跟許雲發生的一些事兒。
那天李幼斌在獨自在外邊開了房,在賓館喝了瓶老村長,醉了就直接睡了,沒想到一覺睡醒的時候已經是第二天的下午。
兩點之前就要退房,他匆忙洗漱收拾了一下就下樓退房,時間剛剛好。
出了門看了眼手機,有很多人的訊息,他特意關注了一下許雲的。
“李幼斌,我在仁壽山攝像,你過來嗎?”
訊息是九點多發過來的,那時候他睡得正香。
他回憶了一下,許雲是說過她喜歡攝影的,甚至不能單純的定義為喜歡,應該說是熱愛,就連微博簡介都是:未來攝影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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