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版
首頁

搜尋 繁體

第一卷 終南山下 第二十四章 在孫思邈面前裝逼

熱門小說推薦

<!--go-->

果然!孫思邈!被後世尊為藥聖!後世國外學者推崇為“人類之至寶”鴻篇醫學鉅著《千金方》的作者!一生留下醫學著作幾十本!開創了中國醫學史上無數個第一!系統、全面、具體論述藥物種植、採集、收藏的第一人!不但學識淵博,而且品德高尚,史書記載他不分“貴賤貧富,長幼妍蚩,怨親善友,華夷愚智“,皆一視同仁。聲言“人命至重,有貴千金“。這是一個一生都在以身作則完美闡述了什麼才是真正的醫德的聖人!更牛的是這老道活了一百四十多歲!可以說是真正的活神仙!從西魏,北周,隋朝再到大唐,經歷了四個朝代十幾位皇帝的超級牛人!

李明宇記得前世和一個學醫的朋友閒聊,說起古代的這些名醫,華佗,李時珍,孫思邈,這些人如果放到現代會是個什麼樣的醫生,他那出身醫學世家的朋友說最起碼也是一箇中科院院士級別的大牛,就憑這些醫學著作都足以開宗立派。

此番見歷史上的藥聖孫思邈就在眼前,李明宇心裡怎能不激動,當下一揖到底,恭敬道“原來是孫老神仙,之前小子無狀,言語多有衝突,還望老神仙贖罪!”

孫思邈擺了擺手,道“不要在意那些虛禮,你不僅故事講得好,而且對醫術一道也是有著獨特的見解。你可把你知道的與我詳細說說,那便是對我最大的尊重了。”

李明宇知道他是孫思邈後,早就有把自己知道的關於戰場急救處理外傷的方法全部告知的想法。他知道孫思邈一生致力於治病救人,無論貧富,晚年更是著書立說,留下皇皇鉅著《千金方》,實為醫道聖典。透過孫思邈的醫學鉅著,可以讓後世的人應對戰場刀瘡有著更為有效科學的治療方法,間接能挽救多少生命,乃是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好事。

當下,李明宇也不含糊,回道“孫道長有命,小子自當知無不言言無不盡。不如這樣,此間不是講話之所,稍晚待我整理下心中所想,然後明日上門去拜訪您老。”

“嗯,也好,如此那老道先去給傷者開張方子,然後便在家中等你。”孫思邈點了點頭道。

自從答應孫思邈後,李明宇回到家中,翻出紙筆墨硯準備把所知道的關於後世醫學的急救方式寫成文字。

研得了墨,舔飽了筆,李明宇稍作思索,學著師父握筆的姿勢,刷刷點點,寫了歪歪扭扭的五個大字“外傷急救術”。寫罷,不甚滿意,覺得像是狗哦爬一樣,扔掉又重新寫,一連寫了七八遍,才算是勉強能看。放好了筆,看自己寫的那幾個字,自我陶醉道“嗯,果然是筆走龍蛇,一氣呵成。除了字醜點外,其他都還不錯。不過那不重要,重要的是意境。”

旁邊的小黑聽他如此不要臉的自誇,也湊著個大腦袋過來看。李明宇問道“小黑,你也覺得不錯罷?嘖,嘖,這字,嗯,可當得妙筆生花。”小黑看了半天也沒看出朵花來,又伸鼻子嗅了嗅,似乎是墨汁太臭,刺激的鼻腔癢癢,又似乎是嫌棄般的,小黑打了個大大的噴嚏。鼻涕口水噴的到處都是,李明宇的“大作”自然也是被口水洇溼,模糊一片,要不成了。

李明宇被小黑氣的鼻子都歪了,抬手要打,小黑馬上討好般的用腦袋蹭他的臉,喉嚨裡發出“西里呼嚕”的聲音,像是在道歉一樣。李明宇被它如此模樣逗得“噗嗤”一笑,氣也消了,他嘆道“小黑啊,我也知道這字見不得人,但是這已經是我能寫出最好的啦,這毛筆也太難用了,軟趴趴的受不得力,哎。”

李明宇自從穿越過來這幾年時間,一心練武,對於讀書練字一直興致缺缺,只是粗通文墨。能認繁體字,能看明白書籍已算是他聰敏過人了。前世他又沒學過書法,硬筆倒是寫的不錯,可換了毛筆就玩不轉了。

李明宇隨手把那張被打溼的字跡揉成一團,心中感嘆,用這毛筆寫字當真受罪,明明往左邊使力,怎麼他孃的就往下邊偏去了?我這手拿刀提槍,拳掌抓握都靈活非常,可偏偏耍不來這筆桿子,此時要是有隻鋼筆就好啦,哪怕是隻鉛筆也好啊。

嗯?鉛筆?李明宇突然一拍腦袋,哈哈大笑了兩聲,把小黑嚇得莫名其妙,怎麼好好的發起癔症了?小黑抬起腦袋疑惑的看著他幾步就跑出了屋子,沒多大會,手裡拿著一根筷子細的樹枝走了回來。

李明宇把樹枝削尖,用火烤成碳狀,而後對小黑說道“來來來,看我用這炭筆給你展示一番什麼才是真正的妙筆生花。”說罷,來到書桌之前,握好了炭筆準備開始書寫。

第一個“外”字還沒寫完,“刺啦”一聲,麻紙被劃了個口子。

李明宇沉住氣,換了張紙重新寫過,沒寫兩個字,紙又被劃破了。不放棄,再來。一連寫了五六次,都是以劃破紙張結束。

“他孃的,什麼破紙?不寫了!”李明宇把炭筆一丟,開始抱怨紙不好,影響他寫字發揮。心道師父太也小氣了,連紙都捨不得買點上好的宣紙,用這破麻紙湊合,又脆又黃,擦屁股都嫌硬。

其實他哪裡知道,所謂的宣紙直到唐朝才會出現,因為產於涇縣,唐代涇縣隸屬宣州管轄,故才因地得名宣紙。那時古人書寫多用麻紙,竹紙,皮紙等,直到宣紙出現後,因為具有“韌而能潤、光而不滑、潔白稠密、紋理純淨、搓折無損、潤墨性強“等特點,才備受青睞,被譽為“紙中之王”。

毛筆寫字見不得人,硬筆寫字紙又不行,李明宇也只好放棄,想道我乾脆就用口述吧,想到哪算哪,不足的回頭想起再補充。

第二日,李明宇練完了功,打發孩子們自己練習,讓小黑在旁邊監督著。他自己則信步來到孫思邈門前。

孫思邈的草廬有個不大的小院,只見各種各樣的藥草鋪得滿地都是,老道站在院子裡挑挑揀揀的忙活著。

李明宇看到孫思邈低頭忙著,乾咳了一聲,道“孫道長,晚輩應約前來拜訪。”

孫思邈抬頭一看是他,笑道“哈哈,你來啦。好,你先進去等我一下,我收拾好這些藥材,我們再慢慢談。”

“孫道長,可有什麼需要幫忙的?”李明宇問道。

“嗯,也好,我也不與你客氣了,你幫我把這些藥材都裝進那個罐子裡罷。”說完孫思邈指著地上的一攤藥材回道。

兩個人忙活半天,才把院子裡的藥材分門別類的收拾乾淨,而後洗淨了手,孫思邈把李明宇帶進屋中落座。

孫思邈倒了碗水給他,開口道“娃娃,我與李家乃是故交,你師父算來還是我的晚輩,往後我喚你明宇可好?”

李明宇躬身施禮道“孫道長太過客氣了,您是我師父的長輩,那自然也是我的長輩,您就把我當做孫兒一般就是了。”

“嗯”孫思邈點點頭,道“如此我也不客氣了,明宇,你昨日所說,老道我回家細細思量過後,覺得甚有道理,不過心中卻還有些疑問。昨日說起那個細菌會引起傷口發炎來,既然肉眼不可見,又怎能確定用烈酒擦拭過後就能消滅細菌了呢?”

李明宇想了想,他只是學過一點關於戰場急救的皮毛,很多東西都一知半解的,更何況面對一個一千多年前的古人很多名詞都沒法和他解釋清楚,只得答道“其實昨日我已對道長說過,佛家說一滴水裡有十萬八千蟲,其實不光是水裡有,我們身邊到處都有,只不過看不見罷了。比如一塊鮮肉,放得時間久了,就會變臭不能吃,吃了就要拉肚子,這就是細菌已經佈滿那塊肉引起變質。而烈酒剛好是這種細菌的剋星,擦過傷口以後,就會殺死一大部分的細菌,剩下的少部分,以人體自身的免疫力就能化解。”

孫思邈聽後若有所思,問道“也就是說,如果把肉放入烈酒中,過了很久都能吃?”

“呃....”李明宇被他問得啞口無言,想了半天,才答道“估麼是不成的,我只是說烈酒能殺死一部分細菌,但是仍舊會有殘留,這殘留的就需要依靠人的身體自己化解了,少部分對人來講無礙。就像砒哦霜雖然是毒藥,但是隻要把握好劑量,也可以用來祛除肚子裡的蛔蟲。不過我聽人說,把毒蛇泡入烈酒中,再加入一些藥材,就會變成藥酒。而且泡的時間越久效果越好,被藥酒浸泡幾年的蛇肉仍可以吃了治病。”

孫思邈點點頭,似是認同,道“唔,不錯,《神農本草經》中有記載過,蛇肉可以活血驅風、除痰祛溼、補中益氣。用毒蛇泡酒再加入一些特殊的藥材,可以祛風活絡、形氣和血、滋陰壯陽、祛溼散寒。嗯,如此便說得通了!”

李明宇聽他說完,暗地裡抹了把冷汗,道聲好險。他是隨口而說,哪裡知道里面那麼多門道,還好孫思邈自己找到了理由圓了過去,要不然真要被他問住。

李明宇又道“我看我的小黑有時受了輕傷,便用舌頭舔,也不見傷口有發炎,想來動物的口水對它自己來說也能起到作用。而且小黑吃完了肉,也會用舌頭舔乾淨它自己的毛髮,從不見它生病,想來動物口水中也含有能殺菌的成份。”

“嗯?似乎有點道理,家中那小貓小狗剛出生時,母獸便會為它們清舔乾淨,想來也是為此了?不過畢竟野獸懵昧,不能與人相比,所以這口水到底有沒有作用還需要驗證才知。”孫思邈若有所思道。

李明宇怕孫思邈繼續糾纏這個關於烈酒殺菌的問題,忙道“其實不光是烈酒,開水,火燒,特別濃的鹽水都可以消毒,只不過對於傷口來講,用酒會好受得多。”

孫思邈聞言點頭道“嗯,不錯,老道我給人針灸之前都會用火烤一下銀針祛毒。”

李明宇不想再談細菌這個話題了,話鋒一轉,回道“其實像昨日那般情況,如果不縫針,把傷口用火烤一下,讓血管收縮,也是可以止血的。不過會比用針縫疼痛百倍。”

孫思邈聽完,見獵心喜,道“火烤也可以?明宇你小小年紀竟然懂得如此之多的新奇法門,實在是不簡單啊。還有什麼,快快道來!”

李明宇心裡鬆了一口氣,還好孫思邈更多的是關注醫術而沒有刨根問底,不然真難以解釋自己怎麼會懂得這些,當下便把自己知道的關於戰場急救的一切毫無保留的說了出來。

兩個人一個醫道知識淵博,舉一反三,一個有著後世的見識和經驗,雖說李明宇於醫道只懂得皮毛,不過好在來自於後世資訊大爆炸的時代,也算是見多識廣,兩下里互相討論驗證之下,都覺得受益匪淺,不知不覺已聊到了夜裡。

孫思邈看天色已晚,招代明宇用罷了晚飯,臨別之時,老道依依不捨,道“明宇,今日與你一談,實在是另老道我大漲見識,你對外創獨闢蹊徑的處理方式以及你提出的“病從口入,衛生防疫”的理論也為老道打開了一扇新的大門。雖只短短一個下午,但是已讓我心有所悟,以往許多疑惑也是找到了新的研究方向。不過事關人命,貴比千金。仍需要用你所說的“臨床試驗”反覆驗證才是。”說罷,孫思邈把李明宇送出門外,道“天色已晚,你自己回去要多加小心。老道我就不送了,回頭還要把你今日所說記錄下來,細細整理。”

李明宇用晚輩之禮拜別孫思邈,回道“孫道長留步,您說的是,晚輩只是提出些自己的想法,還需要透過您高明的醫術驗證後才能證明有效。本來我打算詳細書寫下來呈給道長過目,可無奈我的字實在見不得人,只好想起來什麼說什麼,也不知遺漏了沒有,往後我再想起什麼,再來稟告道長。”說罷,又施了一禮,返回家中去了。

時間流逝,又過了月餘,李明宇每天除了練武,操練孩子們,晚上說故事之外,又添加了一個新的日程,每日都去孫思邈的草廬中坐坐,想起什麼疏漏遺忘就告訴老道,然後兩個人一起討論印證,一來二去之下,才月餘的功夫,兩人已成了忘年至交。

李明宇對於這位醫道聖人,從心裡佩服,竭盡所能的把他所知道的後世關於醫學方面的知識傾囊相告,希望能借助這位醫道大家的才學,讓醫學能更進一步的發展。

孫思邈也是打心眼裡喜歡李明宇這個孩子,天資聰穎,七竅玲瓏,更為難得的是腦中的諸般奇思妙想,看似天馬行空,但仔細推敲之下卻又不無道理。年紀雖小但一番見識遠超常人,對事物觀察入微,他日成就定不可限量。

這一日,李明宇正在操練村中孩子拉練體能,聽得一陣馬蹄聲傳來,循聲望去,李玄霸騎著一匹高頭大馬,風塵僕僕的回來了。<!--over-->

最近更新小說

最重要的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