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一看,也許就要陷在這迷醉的欲.望裡。
可是方金河眼中一片清明,他眼睛看見的與他人不同,他看到的是機遇與財富。
總的來說,方金河活著就像一名苦行僧,程棠說得對,少有人能看透他,少有人知道他要什麼。
其實方金河要的很簡單,他要錢,很多很多的錢,他要買個院子,娶那個漂亮的愛哭鬼。
這個目標是很多人的目標,但是很多人都夾渣著其他,他們在路途中左顧右盼,漸漸地繞了遠路或死路。
人在年少時會許下純粹的願望,但是越長大,那願望就變得越幼稚與不切實際,漸漸不再提及。
但是方金河不一樣,他這個人固執得很,他要什麼,就一定要得到,得到之前所有的苦都是蟄伏時付出的成本,成本越高,收穫往往越大。
方金河跟著朋友去了一次夜總會,他摸著路子,覺得在那兒當打手能賺很多錢。
自打他吃得飽了,個子長得愈發的快,還不到十六歲,個頭就躥上了一七幾,他力氣又大,夜總會的打手也不天天打架,就是維護治安,錢來得快,偶爾還得得打賞,也認識很多的人。
比之此前日日捱打又沒吃食好得太多。
鐘錶店鋪裡的事情很多,方金河白天到六七點收工,晚上就去夜總會當打手,他也不買什麼吃喝,攢著錢買了一兩套體面的衣裳做準備,其他都是存著將來買院子娶媳婦。
他那些個“朋友”,有富裕的,也有貧窮的,他們要麼醉生夢死,要麼被迷了心竅,唯有方金河做著苦差過日子,他們都想不通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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