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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沒有與任何大臣商議的情況下,朱高煦下令翰林院寫了兩道聖旨,其中一道送往刑部、大明央行、內閣宣讀;另一道給行人劉鳴。
第一份是讓央行的長官、或次級長官替代進入內閣決事,內閣擴充為十人;在刑部增設“工商法提舉司”,長官為正四品提舉,另有編修、參議等幾個官職。
提舉司負責修訂工商法令,但每條法令透過,要經廷議決定。職權還包括複審各地的工商業、財產糾紛、借|貸等財富相關的案件。受刑部尚書薛巖、兩個侍郎的節制。
第二份則是表彰劉鳴在日本國有功,將他調往刑部,升任正四品工商法提舉司提舉,主持立法。
上回朱高煦增設“大明央行”,並任命宋禮為長官,也是當場決定,沒有與誰商議過。但這回,情況似乎有點不一樣。
劉鳴那份主張“與時俱進”的奏本,已經過去了一段時間;時間並不長,很容易便挑起了朝中大臣的敏感神經。夏元吉、蹇義、呂震、解縉等等一干文官,當天就表現出了對此事的牴觸情緒。
至於前兩天還有的“廢太子”舊案的風波,忽然之間就被人們拋諸腦外。
次日御門聽政時,蹇義便上奏:“行人劉鳴,武德年己丑科三甲進士出身,至今不過兩年有餘,或不能擔當四品之職,聖上三思。”
朱高煦不置可否。
翰林院的解縉立刻站了出來,徑直說道:“聖上,劉鳴此人既無資歷,也不見有過人之才。不過是揣摩上意、阿諛奉承之輩,寫了一篇奏本,便平步青雲,走的是鑽營的路子。朝廷一開終南山捷徑,上下諸官皆效仿之,豈是好事?還望聖上收回成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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