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會想象出許多與賀徵重逢的場面。
剛開始,她想,或許二十年三十年後才能再相見吧?那時的她與他都已人到中年,各自有該了不同的人生,也有了比年少時更加疏闊豁達的胸懷。那樣的話,她與他就能相視一笑,把酒言歡,雲淡風輕憶起少年事。
後來,她漸漸開始生出後知後覺的憤怒。她又想,或許十年後再重逢會更好。二十五六歲正是當打之年,她就能有力氣拎著長刀追著他砍上半條街,用最髒最髒的話來罵他,將離別時沒來得及出口的惡氣狠狠砸他臉上。
過了一段時間,那種憤怒又變成了委屈與不甘。她在心中惡狠狠地想,將來定要尋到個世間最好的兒郎。成親時發給賀徵的請柬她要親手寫,用金粉丹砂做墨,來一段比傳世辭賦還要華麗的邀請詞。婚禮當日紅妝十里、錦繡繞街,她就用自己最好最好的模樣,牽著最好最好的兒郎,走到賀徵的面前。
可很久以後的某個夜晚,她閉上眼,看到自己白髮蒼蒼,穿過洶湧的人海與同樣白髮蒼蒼的賀徵擦肩而過,輕聲說一句,“賀二哥,許久不見,別來無恙”,然後,各自朝著不同的方向漸行漸遠。
十六歲那年的少女心事,就是這樣兜兜轉轉,陰晴不定,喜怒無常。
離開講武堂回來接掌暗部府兵的這四年,她在山中的日子多些。每日練兵、佈防、巡山,有時追追兔子獵獵大雁,沉靜平和、踏實充盈,漸漸便很少再有這些念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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