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翳並沒有統領一統王朝的經驗,他有以前削弱縣公的經驗, 他知道雖然封秦璧為候,但不可能給她兵權,頂多能夠統領當地的屯兵或一部分數量的私兵。
但南河卻挺著大肚子,緊急過去攔住了他。
不久之後,楚王在天下眼中交予秦璧五千封邑與虎符時,卻發言稱,因秦璧舊日的皇后身份,又加之身為女子,繼承關係不明確,她的封邑將只有三分之一繼承給她的子女,三分之二還於差熬湯,她的侯爵在繼承給她的子女時將自動降級一級。
但楚國用天下所有能用之人,所有之後的爵位或許不止會有秦璧一個女子。
律例於男女的繼承權所不同,為了“公平”與統一,所有的侯爵都按照這樣自動降級的爵位繼承進行。如果夫妻雙方均有侯爵,將繼承更高的那一方。
也就是所有的侯爵都不再天然的世襲,而是越降越低,也就是某個氏族或侯爵想要維持自己的財力與爵位,他或她的子女必須也有人才能夠賺取軍功或入朝堂。否則出三代之後,再厚的家底也沒什麼能繼承了。
這明顯就是以秦璧的女子身份為由頭,削天下侯爵與封邑。女人既然只能繼承氏族中的一小部分封邑與財產,甚至還不能獲得繼承侯爵之位,那就整個繼承體系都按按照女人來。所謂的公平,背後是手段極其強硬的集權。
這條規矩,貫徹王族以外從上到下的所有侯爵獲得者。從楚國已有的貴族,到他國帶著利益投靠來的氏族,再到依靠軍功獲得爵位的平民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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