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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家村並沒有屠夫,所以沒有賣豬肉的地方,村裡的人想要吃肉,都得上鎮上去買,或者是過年的時候殺年豬,村裡的人會請隔壁村的屠夫來自家殺豬。
村裡有一家獵戶,姓宋,宋獵戶經常會進山打獵,打到大的獵物就會拿到鎮上去賣,至於一些小的,如山雞之類的,因為賣不上什麼好價格,所以,他們也常常留在家裡自己吃。
所以,吳氏會想到去宋獵戶家換點野味,也好讓中午的菜餚不那麼乏味。
林依雖然覺得張小太醫留下來吃午飯的可能性不大,但換點野味回來吃也不錯,而且,萬一人家張小太醫就答應留下來吃飯了呢?總不能就幾盤野菜打發吧。
於是,林依從荷包裡面拿出一百文錢,遞給吳氏,笑道:“娘,拿上高粱去換,多麻煩,萬一人家宋獵戶家不喜歡吃高粱米呢?若他們有新鮮的野味,直接給錢就好,這樣帶著也方便。”
吳氏一想也是,伸手接過林依遞過來的錢,放進自己的口袋裡面,便要去廚房洗碗。
一旁的林路忙叫住她,道:“娘,你幫我把那些布料和針線拿出來,我閒得無聊,正好在家裡縫衣裳。“
吳氏有些不樂意,道:“今兒個張小太醫要來,你就歇著吧,讓外人看見你一個大男人做針線,多不好。”
林路笑道:“娘,人家張小太醫人可好了,他不會亂說的,再說,我自己在家裡做針線,又沒做什麼壞事,有什麼不好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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