壞了幾雙,泥裡來,風裡去,髒的不能見人,還要連續這樣很久,叫她天天洗不現實,朝曦便乾脆跟平安睡一個地方,昨天沒回去,早上做好飯簡單扒拉了一點,又去了。
山裡來回跑麻煩,按照往年的情況,朝曦一般帶著平安一直走,三五天不回來,到處找地方睡,就地解決吃喝,如此還快一些,畢竟這附近是平安的領地,沒有大型動物,抓小型的一天也抓不了多少,不如直接跑出平安的領地,出去抓一隻大的,夠平安吃兩三天。
一到這個季節,平安唯一的任務就變成了吃,不停的吃,一隻大型野豬三五百斤,就算它不停的吃,也能吃上兩天,這段時間可以回去歇息歇息。
不過森林裡一直有一豬二熊三老虎的說法,野豬排在熊和老虎的前面,自然是有它的原因,總體來說不離強壯,膘肥,加上兇猛,遇到它很麻煩,就跟火油似的,一旦鬥上不死不休,尤其是公豬。
朝曦很幸運碰到了野豬,很不幸是頭公豬,她與平安協力,利用地形和工具,勉強將那頭豬宰了,自己也沒好到哪裡去。
平安身上盡是細小的傷口,是跟野豬廝殺時被那頭豬用獠牙頂的,發了瘋似的,朝曦的迷·藥都不管用。
朝曦後背也受了傷,刀子捅進去,還沒來得及收回來,便被那頭豬拖著跑了一段路,後背磨在地上,生疼生疼。
他倆處理了那頭豬,能吃的吃掉,吃不掉的砍幾根樹枝,做一個架子,讓平安拖著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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