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髮絲上拿開,目光停在她粉色的耳朵上。
他頓了頓,良久才啞聲說道:“那個人不符合你的標準,你別喜歡他。”
……
喬臻帶著燒紅的臉轉身上樓,一到宿舍就爬上床將自己躲在蚊帳裡。
其他三個舍友都在做自己的事,沒有人注意到喬臻的異常。
還有什麼比自己日記被人看到更尷尬的嗎?
喬臻雙手捂臉,懊惱不已,記憶回到17歲的那年暑假。
*
她那時候有喜歡寫日記的習慣,因為喜歡紙質真實又厚重的觸感,喬臻一直堅持用筆寫日記。
那時候,她剛看了杜拉斯的《情人》,對裡面的一段話印象很深。
——“我認識你,永遠記得你。那時候,你還很年輕,人人都說你美,現在,我是特為來告訴你,對我來說,我覺得現在你比年輕的時候更美,那時你是年輕女人,與你那時的面貌相比,我更愛你現在備受摧殘的面容。”
喬臻知道自己長得還不錯,這本是婚戀市場的加分項,可她卻擔心這樣的喜歡不會持久。她希望,自己以後的丈夫不是因為年輕漂亮的外表而愛她,能在她白髮蒼蒼之際依舊對她如一。
現在看來,17歲的自己太過於杞人憂天了。外表和內在同樣是自己的一部分,沒人能將二者完全剖離開來。
可當時,看了眾多文學作品的自己多愁善感。她正處在青春期,雖然不能早戀,對男朋友還是存有幻想。
那天晚上,喬臻想了很多很多,一直寫日記寫到12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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