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林婉清個人而言,她嚐到了和葉崢合作的甜頭,又經歷了失去葉崢作品的困境。然後又看到了葉崢將一個又一個歌手捧紅。所以她想有機會多接觸葉崢,尋求新的合作機會。
百納對此有反對意見,不過林婉清不在乎,她的合同裡本就沒有規定自己必須要遵從百納的安排。甚至,林婉清最近萌生出一個想法,拋棄百納的合同轉投時空音樂。只不過,這種做法還是要慎重考慮的,首先就是違約金的問題,百納雖然不會強硬地對林婉清的行為作出限定,但無論是收入分成,還是商業運作,都必須遵守合同規定,和百納分成。
她新合同的簽約金是四千萬,但是合同上註明的違約金卻也更高。音樂公司給藝人的簽約金,可不是藝人自己能全部拿到,還要分給經紀人和團隊,尤其是簽約金往往還會採取分期付款的形式支付。但違約金,往往就是藝人自己掏錢了,還會陷入打官司毀名譽的境地。如果咬咬牙,林婉清也能拿得出來,但目前的情況,還不值得。
再者,她參加《我是歌手》這件事,有人反對,卻是得到了張德強的贊同。對於葉崢的本事和能力,張德強深有體會,他的想法就和麥田音樂方面差不多。他們雖然有商業競爭,但如果可以利用競爭對手所提供的資源提升自己的實力,又何樂而不為呢?
隨著一個又一個的藝人簽約,整個節目組也放下心來,最終李劍也簽約了,而且是和徐美棠一起作為首發的7位歌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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