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他與士兵一同飲酒。他為將謙和,將士們敬他,卻不畏他。
一群大老粗之間就那點樂趣,他們說起了葷段子。
他們說,這世上最軟的錦呀,都不及女人的身子。這世上最磨人的事呀,不過就是那點子情思。
他聽得入了神,渾渾噩噩喝了很久酒。眼前恍然看見了一個巧笑倩兮的姑娘,她趴在桌案上,粉色絲帶垂在身後,咬著唇絞盡腦汁寫文章。
後來那些士兵口中出現的快活事出現在他夢裡,他迷醉地看著身下人的臉。
夢醒之後卻恨不得殺了自己。他怎麼能有這般齷齪的情感!
後來兩年,他都不敢回家。他怕那股子罪孽越來越深重,他怕自己越陷越深。等到後來刻意不去想,每天揮汗如雨地過,每日鑽研兵書兵法,他終於覺得那情愫淡了些。
及冠的時候,他方回了府。
一眼就看見了她,她站在父親的身後,垂頭看著自己的繡鞋,不知道在想些什麼。
見了他,只氣鼓鼓地瞪一眼,就再不看他。
但這一眼卻又讓他心跳不受控制地狂亂起來。她十四了,快及笄的年紀,額上一點花鈿,眉眼嬌媚動人。身子玲瓏有致,再也不是小時候衝他軟軟撒嬌的小姑娘。
她是個女人了。
他知道她在氣什麼,他離家兩年,不顧她的挽留。去了軍營,一封信都沒給她寫。兩年間,她每月給他寫一封信,文字從最開始的滯澀,變成漂亮的簪花小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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