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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在租賃之前是有義務告知給租戶的。

但是,張貼招租廣告的房東,並沒有將實情告知。

“我問那個房東怎麼可以隱瞞這些事,太不道德了,你猜房東怎麼說?”曹暮雪表情很是凝重。

“怎麼說?”

“他說這個招租廣告是三年前貼的,後來出了事就再也沒有出租過。他也不知道為什麼我朋友還能撿到,而且看了房子之後堅持要住,他也想賺錢,就租給她了。”

那套房子出了事之後就荒在了那裡,他有時候會去打掃一下。

當年他張貼廣告的地方就那幾個,一般來說很快就會被覆蓋掉,沒想到沈寄秋會在三年後撿到。

中介覺得很神奇也覺得是一種緣分,更覺得房子空在那可惜。

他的那套房子是自建的小別墅,位置比較偏僻,整個山頭就這麼一棟房子,前面是開闊的稻田,後面背靠大山,幽靜舒適。

當時那個男人直接把整棟都租走,且簽了五年的長租,還將房子裡外都裝修了一邊,十分的文藝範,成了名副其實的別墅。

他當初看到覺得自己賺大發了,以後房子到期之後,他再出租出去肯定非常的賺錢。

出了事之後,那個男人被送到了醫院,就再也沒有音訊。不過是凶多吉少,因為抬走的時候已經沒氣了。中介打電話過去詢問房子的事,對方的家人只說房子他可以隨便處理,就直接掛了電話。

房東知道這種房子不好出租,反正也收了五年的房租,而且價錢還不低,就暫時閒置在那裡。可沒想到有人拿著三年前的宣傳單過來,他也想要多賺一點錢,也就把房子再次出租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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